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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全面了解加熱壓痕機安全操作規程
發布時間:2019-01-17 點擊次數:1843次
一文全面了解加熱壓痕機安全操作規程
1. 使用加熱壓痕機 的車間設備布置應合理、道路地面平坦、通道暢通。
2. 加熱壓痕機 的安裝方向應有利于安全操作,以操作者面向墻壁為宜,其與周圍建筑及設施的小凈距離不的少于0.8m。
3. 安裝地點應能滿足垂直起吊及維修作業的場所條件。
4. 加熱壓痕機 應設備完好,技術資料齊全,隨機工具齊全、完好。
5. 加熱壓痕機 的電動機、電氣控制箱等金屬外殼,必須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6. 外露于加熱壓痕機 的導線必須用保護套管,不同電壓的導線要采用各自的套管。
7. 使用單位對加熱壓痕機 建立安全技術檔案,記錄安全生產情況。
8. 對加熱壓痕機 的操作工人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
9. 加熱壓痕機 操作工人必須身體健康。
10. 嚴禁操作工人連班,如需單機加點時不應少于2人。
11. 用于檢查和修理版面的照度不低于300lx,操作處的照度不低于100lx。
12. 加熱壓痕機 應盡量采用自然光源,自然光源不足時應設置電力的一般照明。
13. 電力的一般照明不得依附于機身。
14. *部照明采用安全電壓。局部照明的照明器應有不透明材料或漫射材料制成的反射罩。照明器的位置高于操作者水平視線時,其保護角度不應小于30°;低于操作者水平視線時其保護角度不應小于10°。
15. 操作工人必須穿緊袖工作服,并使用膠指套。
16. 加熱壓痕機 的操作高度應以操作工人站立工作時不踮腳、不彎腰為宜。
17. 采用手柄式制動開關,其手柄端點的動作距離不大于30mm。
18. 氣動離合器與制動離合器必須同步動作。
19. 開車時應先空載試用離合器,離合器工作應平穩。
20. 加熱壓痕機 所有外露傳動部門應有可靠完好的防護。
21. 加熱壓痕機 壓架上應設置托手式保護裝置或壓桿式保護裝置。
22. 行程開關的行程終點應有限位保險裝置,使對開關的作用力不大于允許值。
23. 自動復位的行程開關在外力撤除后,應自動恢復到初始位置。
24. 加熱壓痕機 的傳動主軸,必須設有人力驅動傳動軸的防護裝置。
25. 蓋板或扳手防護裝置應動作可靠。當打開蓋板或插入驅動手柄時應能切斷電動機電源而氣動離合器吸合,復位后應能接通電動機電源而使啟動離合器脫開。
26. 加熱壓痕機 的機械防護和電氣防護及離合器等裝置至少每兩個月工作日進行一次專門檢查。檢查分外觀、內部及運行三種。
27. 因檢查而臨時開啟的防護罩,在各項檢查工作完畢后,應及時將防護裝置復原緊固后方可運行。
28. 加熱壓痕機 試車前,應經設備管理部門和安全技術部門依據本標準對防護裝置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試車。
29. 試車前應有設備管理部門制訂出符合本標準及設備技術要求的操作規程。
30. 試車時應由熟悉設備性能和操作規程的人員進行,并要有監護人員。
31. 試車完畢后應有試車人員簽字,主管*批準后方可運行。
32. 加熱壓痕機 上嚴禁兩人同機操作。
33. 加熱壓痕機 運行前操作人員必須對設備和安全裝置作空載檢查。各部分性能正常后方可進行生產。
34. 運行中防護裝置及其他主要部件有不正常情況危及人身安全時,應停車向*反映。在故障未排除前任何人不準生產。
35. 操作時嚴禁搶擺搶拿。不準從設備兩側續紙、取紙。
36. 加熱壓痕機 上嚴禁放置物品。
37. 在加熱壓痕機 上從事壓痕以外工作時,必須切斷本機總電源。待全部運動件停止運動后進行。
38. 不應利用安全防護裝置的行程開關作正常停車開關使用。
39. 對加熱壓痕機 進行維修、保養及檢查的人員應熟悉設備和本標準,并遵守本標準的要求。
1. 使用加熱壓痕機 的車間設備布置應合理、道路地面平坦、通道暢通。
2. 加熱壓痕機 的安裝方向應有利于安全操作,以操作者面向墻壁為宜,其與周圍建筑及設施的小凈距離不的少于0.8m。
3. 安裝地點應能滿足垂直起吊及維修作業的場所條件。
4. 加熱壓痕機 應設備完好,技術資料齊全,隨機工具齊全、完好。
5. 加熱壓痕機 的電動機、電氣控制箱等金屬外殼,必須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6. 外露于加熱壓痕機 的導線必須用保護套管,不同電壓的導線要采用各自的套管。
7. 使用單位對加熱壓痕機 建立安全技術檔案,記錄安全生產情況。
8. 對加熱壓痕機 的操作工人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
9. 加熱壓痕機 操作工人必須身體健康。
10. 嚴禁操作工人連班,如需單機加點時不應少于2人。
11. 用于檢查和修理版面的照度不低于300lx,操作處的照度不低于100lx。
12. 加熱壓痕機 應盡量采用自然光源,自然光源不足時應設置電力的一般照明。
13. 電力的一般照明不得依附于機身。
14. *部照明采用安全電壓。局部照明的照明器應有不透明材料或漫射材料制成的反射罩。照明器的位置高于操作者水平視線時,其保護角度不應小于30°;低于操作者水平視線時其保護角度不應小于10°。
15. 操作工人必須穿緊袖工作服,并使用膠指套。
16. 加熱壓痕機 的操作高度應以操作工人站立工作時不踮腳、不彎腰為宜。
17. 采用手柄式制動開關,其手柄端點的動作距離不大于30mm。
18. 氣動離合器與制動離合器必須同步動作。
19. 開車時應先空載試用離合器,離合器工作應平穩。
20. 加熱壓痕機 所有外露傳動部門應有可靠完好的防護。
21. 加熱壓痕機 壓架上應設置托手式保護裝置或壓桿式保護裝置。
22. 行程開關的行程終點應有限位保險裝置,使對開關的作用力不大于允許值。
23. 自動復位的行程開關在外力撤除后,應自動恢復到初始位置。
24. 加熱壓痕機 的傳動主軸,必須設有人力驅動傳動軸的防護裝置。
25. 蓋板或扳手防護裝置應動作可靠。當打開蓋板或插入驅動手柄時應能切斷電動機電源而氣動離合器吸合,復位后應能接通電動機電源而使啟動離合器脫開。
26. 加熱壓痕機 的機械防護和電氣防護及離合器等裝置至少每兩個月工作日進行一次專門檢查。檢查分外觀、內部及運行三種。
27. 因檢查而臨時開啟的防護罩,在各項檢查工作完畢后,應及時將防護裝置復原緊固后方可運行。
28. 加熱壓痕機 試車前,應經設備管理部門和安全技術部門依據本標準對防護裝置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試車。
29. 試車前應有設備管理部門制訂出符合本標準及設備技術要求的操作規程。
30. 試車時應由熟悉設備性能和操作規程的人員進行,并要有監護人員。
31. 試車完畢后應有試車人員簽字,主管*批準后方可運行。
32. 加熱壓痕機 上嚴禁兩人同機操作。
33. 加熱壓痕機 運行前操作人員必須對設備和安全裝置作空載檢查。各部分性能正常后方可進行生產。
34. 運行中防護裝置及其他主要部件有不正常情況危及人身安全時,應停車向*反映。在故障未排除前任何人不準生產。
35. 操作時嚴禁搶擺搶拿。不準從設備兩側續紙、取紙。
36. 加熱壓痕機 上嚴禁放置物品。
37. 在加熱壓痕機 上從事壓痕以外工作時,必須切斷本機總電源。待全部運動件停止運動后進行。
38. 不應利用安全防護裝置的行程開關作正常停車開關使用。
39. 對加熱壓痕機 進行維修、保養及檢查的人員應熟悉設備和本標準,并遵守本標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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